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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12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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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深入推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查处的四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于反映西安区温春镇东和村原村委会主任张玉成涉嫌违纪的问题。张玉成任东和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经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代表东和村签订水库承包合同且将合同期限由30年变成为50年,违反议事原则,其行为已涉嫌违纪。2023年11月西安区纪委给予张玉成开除党籍处分

(二)关于红旗村村委会未经林业部门允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问题。2021年期间,红旗村村委会未经林业部门允许在红旗村8林班7:10小班集体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建房966平方米,用于建设红色教育广场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牡丹江市林业和草原局于2023年6月对红旗村村委会处以24310元的行政处罚。丁德强作为红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红色教育广场项目林地用地审批监督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存在工作失职。2023年6月,西安区纪委给予丁德强谈话提醒处理。

(三)关于反映小莫村人工杨树被砍伐,时任小莫村委会主任张存义对村内林木遭到砍伐破坏存在履职不到位。2020年国家森林督查在温春辖区的图版中发现温春镇小莫村4林班157小班为疑似采伐地块,2020年11月17日,经牡丹江市林业局温春林业站与牡丹江市直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工作人员现场技术鉴定,发现被砍伐树种为人工杨树,共计154株。2021年6月27日,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案侦大队对小莫村杨树被砍伐林木案予以立案侦查。小莫村委会时任护林员吴凤宝对小莫村内砍伐林木的行为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时任小莫村委会主任张存义对村内林木遭到砍伐破坏存在履职不到位2023年11月,西安区纪委给予张存义话提醒处理。

(四)关于原温春镇楼房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那彦林对村集体林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楼房村村民侯某于2010年开始在未取得林业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占用村林地,私自在此块林地内开垦并种植庄稼,改变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原有植被被造成严重损坏。那彦林在任温春镇楼房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时,未依职责对侯某违法开垦并长期种植庄稼的行为进行制止的问题,存在工作失职,对村集体林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致使村集体林地改变用途,并被他人私自占用多年,其行为已违纪。2023年6月,西安区纪委给予那彦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4起问题表明我区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责任意识淡薄作风问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以案为鉴,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同时也会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适时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