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为持续巩固深化全区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无视作风要求、无视纪律规矩的,一律严肃查处,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新立社区党委委员付锐存在未严格履行请假制度及外出告知制度问题。5月17日江滨街道纪工委对所辖四个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外出告知单填写情况、工作状态等方面。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新立社区党委委员付锐不在岗,且没有外出告知单及请假条,违反工作纪律。2023年6月,西安区纪委给予付锐谈话提醒处理。
(二)关于西安区火炬街道爱民社区工作人员柴东辉外出工作期间未填写外出告知单的问题。2023年7月20日,火炬街道爱民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柴东辉在工作日时间里,未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告知单到爱民社区辖区北方六区处理工作,影响了社区工作纪律。2023年11月,西安区纪委给予柴东辉话提醒处理。
(三)关于台湾农民创业园服务中心科员宋琳娜、水务站职员董玉芹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2023年2月9日,监督检查中发现区台湾农业民创业园服务中心科员宋琳娜、水务站职员董玉芹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未准时到岗工作,其行为违反《牡丹江市机关风纪“十条禁令”》第一条、《牡丹江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2023年2月,西安区纪委给予宋琳娜、董玉芹谈话提醒处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规范自身。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出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中共牡丹江市西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