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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荣村党支部关于 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14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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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324日至620日,委第巡察组对共荣村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381日,委巡察组向共荣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共荣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抓好巡察整改。委第巡察组向共荣反馈巡察情况后,815共荣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查组反馈的意见,会议指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落实巡察的重要体现,是彻底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体现,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坚决整改到位的态度和共识,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二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共荣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816日成立了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将整改责任和任务压实到每一位班子成员,推动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的整改落实。三压实压细责任,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间,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各个问题整改确定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做好跟踪、指导、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定期汇报整改落实进度,以最严的要求、最实的措施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截止目前,巡查反馈意见指出的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个,全部整改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问题,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着力解决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着力解决学习上级精神不全面、不扎实。一是理论学习有漏洞项。2020年以来,未见共荣村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省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未见对二十大精神学习的内容。二是学习流于形式。学习记录中大多只记载标题或罗列小标题,无具体学习内容;支委委员中只有2人交学习笔记,内容与集中学习不符。

已制定共荣2023年度支部年学习计划并于916日组织支部会议学习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已制定共荣2023年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两委人员跟进8月、9月自学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

2.着力解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一是“乡村振兴”发展缓慢。村党支部制定乡村振兴五年规划,但是在“一村一品一特色”工作中,没有特色项目,带领村民致富能力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共荣三组村路桥没有围栏,未设安全警示标识。在“厕改”工作中,村民安装意愿不高,因水压等问题,使用率较低。二是村居环境治理不到位。走访与谈话了解,共荣村4个组相距较远,村中只设一个集中垃圾清运中转站,启用次数较少,3组道路两侧垃圾堆积,环境卫生较差;部分村民将土坡、河道两侧、河沟内作为生活垃圾倾倒点,河道卫生有待改善。三是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经实地走访与谈话了解,存在部分村路未安装路灯、村路及乡间路破损严重、自来水还未全村覆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已制定了“乡村振兴”项目,秸秆再利用,苞米深加工,烤烟一品村,有序的改善河道两侧的卫生环境,全村自来水基本全部覆盖。

3.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一是处理信访问题不及时。未制定信访工作制度,2020年村民反映与邻居宅基地纠纷问题2023年依然存在。期间,只在2020年召开一次两委会议研究此问题,但未有结果,2021年至今未见对此信访问题的研究与解决。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村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规定动作不到位。没能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有针对性的对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三年中只在2020年各有一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对本辖区内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研究不够,未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述职报告中均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现已成立了信访小组,对特殊村民的信访工作及时跟进,分析,有效的解决。已制定共荣村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观看红色影片(视频)和实地参观学习红色基地的英雄事迹,深刻的学习党史,多与村民进行座谈互动,牢牢把住意识形态正确舆论导向。

4.着力解决“一把手”履职不到位。一是未见学习和贯彻落实《西安区纪委监委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责任清单》的相关内容。二是未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共荣村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只召开两委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未见支委会与党员大会讨论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出未见相关会议记录,如20201241/43号凭证购买电脑1.0万元、搂草机1.6万元;2020622号凭证付误工补贴补助工资4.8万元;202296号凭证付钩机费1.2万元等均无会议记录。三是合作社董事长兼本单位会计工作。2020年至2021年合作社董事长兼会计为一人,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书记召开支委会议学习《西安区纪委监委加强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责任清单》现已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着力解决针对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在两委会议记录中讨论“支部研究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村两委如何发放”问题;2020年4月村民代表大会中只有6人签到,部分会议存在无签到、一人代签及签到与出席人员不符的现象,无法确认会议的真实性;会议内容大多为书记布置工作,内容罗列,未见党员讨论、研究的会议记录,部分记录无结果;未见换届选举的村民代表大会及党员大会会议记录。

现已杜绝形式主义的出现,规范会议记录实事求是确定会议记录的真实性。

2.着力解决针对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

1)着力解决固定资产为计提折旧。未按照责权发生制原则对固定资产提取折旧,造成收益分配表不能真实反映收益情况,2022年3月一次性补提以前年度折旧19.7万元,2020年至2022年购入固定资产均为计提折旧。

2020年至2022年的固定资产均已计提折旧。

2)着力解决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2020年6月9号凭证购打印机2台2700元,2020年12月14号凭证购电脑、打印机6730元均为及时入固定资产账。现均已入账

3)着力解决收入确认不实,发包收入挂应收款。2020年12月64-73号凭证账外地收入5.4万元记入应收款。已转让发包收入。

4)着力解决收入租金没有及时收缴到位。打截止目前,尚有机动地、账外地承包费50.5万元未收缴到位,其中2021年9.7万元、2022年15.9万元、2023年24.9万元。现逐笔收缴承包费。

3.着力解决收入村级内控制度不健全。

1)着力解决全票据审核不严格,发票与收款人不一致。2020年9月38号凭证付修广场混凝土款560元,转账人为个人,后附发票为“明广水泥制品有限公司”;2021年9月23号凭证付三组桥材料款2.5万元,后附会议记录为“阳明区鸿泉钻井施工队工程款5万元”,收据、发票为“东安区华鑫物资经销处”。已向巡察组提供情况说明。

2)着力解决村级工程项目管理部规范。项目支出无合同,如2020年12月34号凭证付审计费0.4万元、2021年12月31号凭证付党建经费支出2万元等;施工工程无会议记录、无施工合同,如2020年9月40号凭证付修广场混凝土款3万元、12月80号凭证付修路钩机费2.2万元、12月81号凭证付修路钩机费1.1万元、12月35号凭证付四组村南水泥路款0.9万元等。已全部找出施工合同和会议记录。

3)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村干部工资未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党建经费、高龄补贴、秸秆离田补贴等专项资金未设专项资金科目,均记入“应付款”。现已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村干部工资,设立了专项应付款科目。

4)应付款冲减内部往来款无依据。2020年6月25号凭证冲减个人往来款0.2万元,2020年6月26号凭证冲减个人往来款0.6万元。已向巡察组提供情况说明。

5)往来款长期挂账。截止2022年底,应收款余额28.7万元,内部往来余额139.7万元,应付款余额187.2万元,一事一议资金余额-0.7万元。逐笔核实应付款和往来款,并向巡察组提供情况说明,一事一议资金已冲出。

4.着力解决执行村级会计制度不严格

1)着力解决超限额支付现金2021年有三笔费用4206元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现已杜绝超额现金支付。

2)着力解决白条入账2021年至2022年期间有2笔白条下账,其中2021年3月32号凭证0.31万元,2022年9月68号凭证500元。均已补开发票。

3)着力解决原始凭证不合规和工票抵发票。已补开发票。

4)着力解决会计核算不规范。有凭证编号用铅笔的,未登记总账。铅笔的凭证号已改正,总账已补齐。

(三)着力解决针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着力解决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着力解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三会一课”中大多讨论村务工作,除发展党员、慰问及学习外,未见关于支部发展、党员管理以及党建品牌等党建工作内容;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党员缺乏归属感,参加支部学习、党日活动积极性不高。

2)党费收缴不规范。两委成员党费未按实际工作缴纳,预备党员收缴党费时间节点不对。

3)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